劳动仲裁被申请人不出庭怎么办
如果被申请人在开庭后未到庭,而且没有正当理由的,即视为被申请人主动放弃了仲裁庭调查、质证、辩论、发表最后意见等一系列的权利。仲裁庭可以对申请人进行调查、审查核实证据、听取意见,并审查被申请人提交过的书面材料后直接作出仲裁裁决,即缺席裁决。缺席裁决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做出仲裁裁决,对发生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,被申请人逾期不执行的,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律师建议无论是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,均应根据通知积极应诉,参与庭审,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按时参加仲裁开庭活动既是当事人的权利,也是当事人的义务,当事人应当根据通知的开庭日期和开庭地点积极应诉,到庭参与庭审。被申请人在收到书面开庭通知后,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,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,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。
二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
法律快车提醒您,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:
1.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;
2.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,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;
3.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的证据,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、职业病诊断鉴定书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。
4.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,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。
三、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多久
法律快车提醒您,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。仲裁庭裁决案件,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。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,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,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,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。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:
1.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,申请立案;
2.仲裁机构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;
3.仲裁机构开庭审理,双方当事人可以相互阐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;
4.仲裁机构进行调解;
5.调解不成的,仲裁机构进行裁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