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执行岂容儿戏 申请人虚假陈述被拘留
2018年4月21日,江阴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殷某司法拘留7日。
你没有看错,
小编也没有写错,
确实是申请人!
怎么执行一个案件,
反倒申请人被拘留了呢?
原来,
这名申请人殷某
在面对执行法官的时候说了谎!
事情还得从殷某和缪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说起,2017年11月底,殷某向江阴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缪某归还借款并承担相关费用。后经法院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,约定由被告缪某在两年内分期还清元(包括借款本金元、律师费6000元、殷某预交的诉讼费975元)。
2018年4月8日,殷某向江阴法院申请执行,称案件调解后,缪某未归还任何借款,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然而,4月21日,当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时,被执行人缪某拿出两张收条,收条表明,缪某的父亲在案件调解结案后,曾两次代缪某向殷某归还借款元。然而殷某却坚称,自己并未收到缪某父亲的任何款项,收条乃缪某造假,要求对收条进行鉴定。
▲收条
在执行法官多次询问下,殷某仍然坚持自己的说法。执行法官遂组织双方制作申请鉴定的笔录,并向双方晓以利害,法官对缪某讲明厉害关系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应当承担的后果,缪某表示愿意提交原件进行鉴定并交纳鉴定费用,如有虚假愿接受处罚,在笔录上签字确认。法官对殷某讲明了妨碍执行、虚假陈述需承担的不利后果,在笔录制作完毕要求殷某签字时,殷某却拒绝签字。
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,殷某终于说出了真话:“我承认我收到了元并写了收条。”随即,殷某表示,剩余钱款自己也不要了,愿意撤回执行申请。然而,司法权威岂容挑衅。殷某明明已经收到元钱款,却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隐瞒事实,在法官多次阐明厉害关系时,仍不悔改,继续虚假陈述,直接妨碍法院的执行工作,江阴法院最终对殷某做出司法拘留7日的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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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,法院执行不是儿戏,不仅是被执行人,申请人也要依法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。任何扰乱人民法院正常的执行秩序,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底线的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供稿单位:江阴市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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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